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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4﹞66号),现面向全县应急系统(含乡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在册人员)公开选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计划表中所规定的选聘范围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即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二级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3)《建始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二级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检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考察、聘用以及别的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采取笔试的方式测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知识、综合能力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和法规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和使用无线电通信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计时工具等其他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计时工具等个人物品要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 (3)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组织考试。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还有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检查通过后在中国建始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根据最终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如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依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到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三年之内不可以申请调动(含,不含公)。 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岗相符情况下,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始网()为本次选聘公告、测试成绩、考察、结果公示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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